中山市金博游艺设备有限公司

某某与中山市金博游艺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2072民初6066号 原告:***,男,1974年7月25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武冈市。 被告:中山市金博游艺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中山市金博游艺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1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航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