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华盛江泉建筑有限公司

**、临沂市华盛江泉建筑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1311执162号 申请人:**,男性,1982年10月0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郯城县;??。 被执行人:临沂市华盛江泉建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临沂市罗庄区。 法定代表人***,该单位。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临沂市华盛江泉建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临沂市华盛江泉建筑有限公司有银行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临沂市华盛江泉建筑有限公司所有的银行存款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 审判员 **** ??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 书记员 周 洪 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