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百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高超与黑龙江省百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黑0103执1478号
申请执行人:高超,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五常市红旗满族乡。现住址:哈尔滨市香坊区。
被申请人:黑龙江省百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68号恒运花园B座3层2号,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恒大天地人和13号1单元102室。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本院在办理申请执行人高超与被执行人黑龙江省百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经查,哈尔滨市南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7]第15-2号仲裁裁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现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申请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17)黑0103执147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亮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