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湖南莲城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某、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304执恢265号
湖南莲城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湖南莲城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该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64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法释[2020]21号修改)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6)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