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04执142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水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济南市槐荫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济槐劳人仲案字{2021}第896号仲裁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山东水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2年2月16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槐荫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济槐劳人仲案字{2021}第896号仲裁调解书履行完毕。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