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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某某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02民初34894号 原告:山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威海市东山路20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鸭子桥10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原告山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4日立案。原告山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按时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山东***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黄 丹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法 官 助 理   *** 书  记  员   董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