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1执保4号
***、***、***、湖南华诺星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湖南华诺星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的(2020)湘01民初238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2021年1月1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同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立案后,本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的以下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冻结专利权人为湖南华诺星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开环体制超宽带脉冲源阵列时域波束合成与扫描方法”(专利号为ZL200810143663.3)发明专利,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1月27日至2024年1月27日止。
以上财产如需续行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15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规定,该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