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神工制造有限公司

锡林浩特市神工制造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鸡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黑0321执135号之二 被执行人:锡林浩特市神工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锡林浩特市。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锡林浩特市神工制造有限 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2年01月18日冻结了被执行 人锡林浩特市神工制造有限公司在0528XXXX4438账户 内余额人民币94822.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 条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锡林浩特市神工制造有限公司在中国 农业银行0528XXXX4438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4822.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书记员  窦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