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682执3627号
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移送执行的被执行人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追缴诉讼费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案件受理费112088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1656元(未预交)。本院于2022年9月2日立案受理后,执行中,被执行人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向本院缴纳了人民币118744元,本院已将上述款项中的117088元收取案件受理费与保全费、1656元收取执行费。至此,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移送执行的如皋市人民法院(2019)苏0682民初884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本次强制执行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履行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