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环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环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503执保191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陕西环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依据生效的(2022)陕0503民初1113号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6月20日已对被申请人陕西环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在795291元限额内予以冻结,实时冻结账户内资金共计795291元,冻结期限一年。现经保全查控后,已完成标的保全。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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