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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高新区支行、***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裁定书
(2020)鲁0692财保146号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高新区支行与被申请人***、山东正元数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撤回保全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高新区支行撤回保全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高新区支行撤回保全申请。
审判员  于成乐
书记员  任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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