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腾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濮阳市腾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户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豫0505执恢32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濮阳市腾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濮阳市中原路。
法定代表人:*效国,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63年7月13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市殷都区。
申请执行人濮阳市腾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8月31日在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位于安阳市殷都区文峰大道房产一套。起拍价为476399.88元,2019年8月31日,买受人***以554399.88元的最高价竞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位于安阳市殷都区文峰大道房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