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苏0804执133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江苏时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4583717192G,住所地淮安市淮阴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淮安喜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06967646735,地址淮安市淮阴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71年11月20日生,住淮安市淮阴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时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淮安喜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苏0804执133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 龙
审判员 夏 明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