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特防护净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安特防护净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112执3964号
陕西安特防护净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陕西安特防护净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陕西安特防护净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2019)陕0112民初1350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7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的标的为13024元,本院依法受理。执行中,已执行回案款13024元并发还给申请执行人陕西安特防护净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案执行费95元被执行人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0112民初1350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