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京0115民初9090号
原告:某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张某。
原告某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某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6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张某下落不明需要进行公告,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因本案基本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可以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