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广连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英德市黎溪镇黎新村沙头经济合作社与中交广连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恢复原状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英德市人民法院发文稿纸 签发人: ××××年××月××日 核稿人: 主办单位和拟稿人: 主送: 抄送: 文件标题: 秘密 等级 发文:打字员:校对人: 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1881民初6219号 原告:英德市******沙头经济合作社,地址:英德市******。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北京首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交广连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清远市********云山诗意花园云山诗意大厦17层办公司01、02、05-0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4UP0ER87。 法定代表人:**1。 本院在审理原告英德市******沙头经济合作社诉被告中交广连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恢复原状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9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关于“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英德市******沙头经济合作社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由原告英德市******沙头经济合作社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