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日影响体育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今日影响体育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皖0124执1508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北京今日影响体育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6号1号楼5层15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573152749R。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安徽省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上城国际***18幢商106-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227841948(1-1)。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今日影响体育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省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4694136元,经过财产调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已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已执行标的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徐 广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陈 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