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保全人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被保全人北海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民事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503执保169号 立案庭、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北海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被保全人北海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依据(2023)桂0503财保16号民事裁定书,于2023年4月4日向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被申请人北海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房产[现售备案证编号:北房现售(2020)000180号,具体房号详见查封房产明细表],查封限额43224676.87元,查封期限三年。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协助办理,并于2023年4月24日函复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规定,(2023)桂0503财保16号民事裁定书的保全事项已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