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佳诺水泥有限公司、玉环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1021执2029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佳诺水泥有限公司,住所地玉环市。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玉环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玉环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浙江佳诺水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玉环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浙1021民初4166号民事调解书,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