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云蚁重工有限公司

青岛软控云蚁重工有限公司与上某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沪0115民初98526号 原告:青岛软控云蚁重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胶州市。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 被告:上***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XXX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原告青岛软控云蚁重工有限公司诉被告上***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本院于2019年12月4日立案。原告青岛软控云蚁重工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自行处分诉讼权利,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可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青岛软控云蚁重工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上***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书记员  王 迪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