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6民初32956号
原告:西安艾润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天谷八路**西安环普科技产业园**19F。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迪林塞尔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楼**div>
法定代表人:**。
原告西安艾润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北京迪林塞尔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1日立案。原告西安艾润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西安艾润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