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石油分公司

某某、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石油分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223执699号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某某石油分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某某石油分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经被执行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某某石油分公司自动履行,给付执行款134728.83元,该款已兑付给申请执行人***132835.83元,并代被执行人缴纳本案执行费1893元。现被执行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某某石油分公司已就生效的鹿寨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桂0223民初1928号及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桂02民终50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自动履行方式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