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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四川齐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811执恢117号 ***、四川齐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8月16日恢复立案执行的(2020)川0811民初702号***与**、四川齐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四川齐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存款84494元,本次恢复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