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0112执3230号
申请执行人:沈阳聚德视频技术有限公司,住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6-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604629539Y。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女性,1985年11月04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申请执行人沈阳聚德视频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7日本院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辽0112执323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 ***
执行员 ***
执行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