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新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国辰实业集团、陕西煤业新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113执2539号 山东国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煤业新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113民初9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陕西煤业新型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山东国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1年12月1日为止,上述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执行事项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113民初9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