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991执261号
申请执行人:益阳市资阳区途顺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益阳市苏商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关于益阳市资阳区途顺道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益阳市苏商建设有限公司、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0月17日立案执行,并于2023年12月29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