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橼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某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四川省眉山市橼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3401执94号
四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申请执行人)、四川省眉山市橼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你们之间合同纠纷一案,四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68309.25元(含案件受理费8916.35、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扣划四川省眉山市橼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485253.25元(含执行费16944.00元),申请执行人四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同意放弃迟延履行金。本院已于2022年2月10日将1468309.25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四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四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401民初4296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