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尼尔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扬州尼尔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023执2234号 ***、扬州尼尔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扬州尼尔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立案标的26454.70元,执行费297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宝劳人仲案字(2022)第118号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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