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电通环境科技(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众志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与北京信达电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307民初32573号 原告:深圳市众志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北京信达电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告:深圳天安云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上列当事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