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华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吉林同路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鑫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112民初15509号 原告:***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MA0UTKR764,住所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六号路48-3号。 法定代表人:**。 被告:吉林同路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长春市朝阳区虎林路东省医院大白楼五门7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4MA0Y6DQB1U。 法定代表人:***。 被告:吉林市鑫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1696100703H,住所地: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江南街吉林大街105号。 法定代表人:*** 原告***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吉林同路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鑫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1日立案。原告***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824元,减半收取计2912元,由***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亓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书记员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