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建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秦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8执973号
***、陕西秦建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秦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1民终2410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案件款190290元及该款自2019年1月31日起至给付之日按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费,并承担受理费4500元、执行费3360元。
在执行过程中,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履行了案件款234150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8执97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4月20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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