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佳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日期: 2015-08-14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任商初字第291号
原告济宁佳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山东亿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济宁佳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山东亿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6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员 李建兵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李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