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吉达市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因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被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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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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