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城建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中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正大浩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1802执899号 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安徽中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正大浩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皖1802民初504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4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安徽正大浩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执行费5289元。 鉴于此,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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