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鄂0192民初1284号
原告:杭州淘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756号B区2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J2PFQ5X。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职商网络信息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B6栋8、10层(自贸区武汉片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2EDN24。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公司员工。
被告: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10号5层商业街第02-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17746424A。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公司员工。
被告: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国际中心3号楼901-906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63962792K。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公司员工。
原告杭州淘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职商网络信息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2年1月17日立案。2022年4月14日,原告杭州淘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杭州淘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杭州淘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付)。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