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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鑫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辽0283执保429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抚顺鑫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上列当事人为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被申请人银行存款账户及其他等值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执行员 ***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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