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智通自动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某某通自动化技术开发公司与西安某某空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114执823号   ***通自动化技术开发公司、西安市***空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通自动化技术开发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市***空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114民初118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西安市***空科技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通自动化技术开发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11994元及利息(利息以1199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予以计算,自2017年12月6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88元执行费83元,合计12265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执行回案款8271元(含执行费83元),向申请执行人发还8188元,剩余案款3994元及逾期产生的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14执823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11月5日结案。       二0二0年十一月五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