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心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向心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113执恢777号 郑州向心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郑州向心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的(2020)陕01民终766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金叶莘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郑州向心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将本案案款4585312.06元,执行费48253.12元履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结案。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已全部实现。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恢777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7月20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