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安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安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北海育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0503执保187号
民事审判庭、广西安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北海育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安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北海育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据(2021)桂0503民初2000号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6月2日实际冻结北海育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兴业银行账户存款52304.01元,冻结期限一年,冻结限额934124.58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2021)桂0503民初2000号民事裁定书的保全事项已部分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