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长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绍兴长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7)浙0326执3386号
申请执行人:绍兴长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5491125-7,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舜江路673号二层。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组织机构代码00253540-4,住所地平阳县水头镇菜场街2号。
法定代表人:周平。
申请执行人绍兴长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