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万景设计营造有限公司

太仓市城厢镇华林装饰材料商行、苏州万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苏0585民初3206号 原告:太仓市城厢镇华林装饰材料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585MA1PHAXNXG,住所地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弇山路人民北路91号103室。 经营者:***,男,汉族,1976年12月26日出生,住湖南省平江县。 被告:苏州万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553794250Q,住所地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岳阳路98号3楼。 法定代表人:曾淑静,执行董事。 原告太仓市城厢镇华林装饰材料商行与被告苏州万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2022年6月13日立案。原告太仓市城厢镇华林装饰材料商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拒绝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太仓市城厢镇华林装饰材料商行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 刘 鑫 书 记 员 邵 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