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04执恢106号
陕西泽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顺达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我院立案执行的陕西泽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市顺达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阶段:2021年1月7日申请执行人陕西泽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出具结案申请书,表示被执行人西安市顺达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履行完全部付款义务,双方再无纠纷。执行费已缴纳,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19)陕0104民初34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