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1182执2504号
安徽强工建设有限公司、王开明、孙朝法: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明光市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向你们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2021)皖1182民初142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你们支付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叶兴祥联系电话:055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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