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1021执51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7年2月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天台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浙江***土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西果源村鱼塘坝13号301室。
法定代表人:**能,总经理。
被执行人:**能,男,1982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衢州市柯城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男,1974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天台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土工程有限公司、**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1)浙1021民初5399号民事调解书,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