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鑫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图县鑫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图县向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3)吉2426执278号 安图县鑫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图县向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安图县鑫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图县向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安图县人民法院(2022)吉2426民初214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3年2月23日立案,执行标的620456元。 本案在执行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安图县向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立案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2023年7月14日,安图县鑫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延边鑫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图分公司与安图县向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至此,(2022)吉2426民初214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安图县向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安图县人民法院(2022)吉2426民初2145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