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云0622民初2530号
原告:***,男,生于1971年7月5日,住云南省昭通市***。
被告:云南翌程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668251969U。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路花园B幢1**304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云南翌程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在法定期间预交诉讼费,也未申请缓交或免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