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仙 居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1024执2690号
申请执行人滨州市合创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共济消防实业有限公司、***、***为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滨州市合创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因被执行人上海共济消防实业有限公司、***、***未履行(2022)浙1024民初426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本院于2022年10月24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滨州市合创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明确表示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1024民初426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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