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鸿泰盛达致远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鸿泰盛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2民终10794号 本院于2022年9月29日对上诉人北京鸿泰盛达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劳动争议作出的(2022)京02民终10794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2)京02民终10794号民事判决书中“北京鸿泰盛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补正为“北京鸿泰盛达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判决书第1页中“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补正为“法定代表人:***”。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庞 妍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李 昂 书 记 员 张 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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