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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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482执1136号
浙江能工建设有限公司、翼锋铁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浙江能工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翼锋铁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526004元,执行费为7660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20252元,本院另案拍卖被执行人翼锋铁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平湖市新仓集镇(杭浦连接线西侧)工业用地,划入本案金额513412元。至此,本院(2022)浙0482执1136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