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晟原绿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北京万博利达建材有限公司、江西东晟原绿家居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结案说明 (2021)赣1003民初6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万博利达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东晟原绿家居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和解,双方达成如下调解意见:一、被告江西东晟原绿家居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从其向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金中直接划付792263.8元给原告北京万博利达建材有限公司,原告自愿撤诉,相关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由原告自行负担。本案以撤诉方式结案,不另行制作裁定书下发。 特此说明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